离婚诉讼 07-29 581
证券资产分割常涉及折价补偿问题,补偿款数额确定则涉及证券资产价值,有 价证券的市值是有浮动的,尤其是股票,案件审理期间其涨跌变化可能会很大,此 时如何确定证券资产价值将成为问题。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选择或者由人民法院 指定评估机构来评估证券资产价值。但评估亦涉及每股市价或者市价确定的基准 日问题。一般由当事人根据一个时间段内股票的涨跌,协商确定每股价格,来计算 股票资产的总体价值,作为补偿款数额确定的基数。如果协商不成,则一般由人民 法院指定一个基准日,根据基准日股价来计算股票资产的总体价值。对于离婚纠 纷,由于庭审时当事人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人民法院一般以起诉作为股票资 产价值确定的基准日,而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则一般以双方当事人的离 婚登记日作为股票资产价值确定的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