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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纠纷 03-09 606

一、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对借款人的要求:
  借款人首先要是中国大陆境内年满18周岁,一般来说不超过65周岁的合法有效身份的居民,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责任能力,并且无重大不良违法违规的记录;
  个人征信良好,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是能够被证明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保证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再者本人名下有或者是和他人共有,可用来作为抵押物,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
  (二)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对房屋的要求:
  1、重要的一点,要符合抵押要求:必须是商品房,可以进入市场交易流通的房产,小产权房,农民房,安居房,福利房,自建房都不在此列。
  2、没有其他在登记的抵押;房屋年限未列入城市拆迁规划。
  3、产权清晰,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共有的,共有的前提是共有人全部同意做抵押。有房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发予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4、房子是有可观的评估价值,以保证能够贷到满足需求的额度,房子的变现能力要强,就是要好卖。
  二、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如下:
  1、申请抵押登记。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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