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03-09 637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公章但是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合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驶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力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例外情况是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定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